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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太湖電子實業有限公司
根據《江蘇恒實集團有限公司銀行賬戶及資金存放管理辦法》文件要求,經江蘇太湖電子實業有限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擬采用集體決策方式選擇資金存放銀行,歡迎蘇州市吳中區轄區內符合要求的銀行報名參加。現公告如下:
一、資金存放主體
單位名稱:江蘇太湖電子實業有限公司
地 址:蘇州市吳中區金庭鎮元山500號
二、項目基本情況
(一)項目名稱:集體決策方式選擇資金存放銀行
(二)項目編號:THJDS2024-045
(三)選擇銀行:1家
(四)評選范圍:蘇州市吳中區轄區內銀行業金融機構。
(五)評選方式:采用綜合評分法對參與銀行進行評分,根據評分結果擇優確定。
三、參與銀行資質要求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銀行并在蘇州市吳中區有分支機構或營業網點。
(二)持有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核發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經營金融業務許可》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的營業執照。
(三)上年度在人民銀行綜合評價B級及以上。
(四)財務穩健,資本充足率、不良貸款率、流動性比例等指標達到監管標準;近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五)內部管理機制健全,具有較強的風險控制能力,近3年內未發生金融風險及違約事件。
四、報名及資料提交事項
(一)報名時間
符合條件且有意參與本次集體決策方式選擇存放資金的銀行,請于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1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將報名資料送達我所交易辦現場領取資料文件,逾期報名的,將不予受理。報名資料包括:
(1)銀行對經辦人的授權委托書(原件1份),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1份);
(2)有效營業執照副本(加蓋公章的復印件1份);
(3)廉政承諾書(格式自擬)。
以上復印件均須加蓋申請報名單位公章。
(二)報名及資料提交地點:江蘇省太湖強制隔離戒毒所交易辦(行政樓一樓辦公室101室)
(三)資料提交時間
2024年10月15日14:00前將參與集體決策方式的資料二份(正本副本各一份)密封送達我所交易辦,逾期提交資料的,將不予受理。
(四)聯系方式:
地 址:江蘇省太湖強制隔離戒毒所交易辦(吳中區金庭鎮元山500號)
聯系人:陳先生 聯系電話:0512-66371747
五、評選及結果確定
(一)本項目評委對參選銀行進行綜合評分。江蘇省太湖強制隔離戒毒所交易辦按照《江蘇恒實集團有限公司銀行賬戶及資金存放管理法》的規定組建評選委員會,采用綜合評分法對參與銀行評分,主要對競爭銀行的經營狀況、服務方案、資金存放利率、支持地方經濟等指標進行評分,按照評分結果確定得分最高的為存放銀行,如果出現最高分并列的情況,則采用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一家為存放銀行。
(二)評分結果報江蘇太湖電子實業有限公司董事會會議集體研究決定,并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
江蘇省太湖強制隔離戒毒所交易辦
2024年10月8日